2016年10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文。截图如下:
如何理解住建部的这份发文?板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打击建造师证书挂靠 建造师挂靠一直是行业的暗流,而且并无减弱的迹象。这是因为原来的管理制度中,对于企业资质评定,有明确的建造师数量要求,无疑为挂靠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而且,对于挂证人没有任何风险,企业一方只需要提供持证人的社保就可以使用其证书,违规成本低。 新的管理办法,除最低资质等级外,取消了对于建造师数量的要求。无疑挂证办理企业资质的市场将不复存在,将打击挂证行为。
二、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其实,相关法规一直对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都有明确要求,即拥有建造师资质。但由于各种原因,实际中缺少监管或监管不力。 本次发文中明确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将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强化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有利于提升建设项目质量、施工安全和建设市场秩序,这是毋庸置疑的。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打击了挂证的另一个市场,即证书挂项目。从挂证人的角度来讲,挂项目的风险要远远高于挂企业办资质评定。毕竟所挂的项目万一发生事故,挂证人在责难逃。
三、打造有利于人才流动、企业竞争的新生态 建造师证书的本意就是证明执征人具有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资质和能力。新的管理制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意。将鼓励人才的流动,企业的竞争,进而形成重个人、轻企业的良性生态环境。
四、后续对建造师的需求将猛增 以通信工程为例,在2012年以前,各种工程投标很少明确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建造师证书。之后,虽有明确要求,但在项目实施中并未落实过程监管,似乎建造师证书只是用于投标。此外,一般来说,在建项目的个数要远远大于维持或升级企业资质所需的建造师的数量;因此,如果各个环节、各级管理部门都能严格实行,所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都必须有建造师证书,那对建造师的需求将增加。
综上所述,“建市【2016】226号”发文对打击建造师挂证意义重大,同时有利于项目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成长,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建设项目质量、施工安全,打造重人才轻企业的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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