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农村中心局(网格) 深化改革方案 一、深化农村中心局(网格)改革思路 为创新农村中心局(网格)管理模式,增强基层管理人员和员工活力,提高经营效益,实施农村中心局(网格)承包式管理运营机制。将农村中心局(网格)的全业务在承包期限内承包给第三方,由承包方对农村中心局(网格)进行全业务管理,承担管理风险及获取收益。
二、深化改革专项工作组 为推进我企业农村中心局(网格)改革工作,成立了深化改革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由企业总经理亲自负责,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支撑中心、农村营销中心、渠道管理中心、集团客户支撑中心、客户服务部、运维部、公众客户响应中心组成。 (一)工作组负责制定和完善深化农村中心局(网格)改革整体方案,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单位提供专业化支撑。 (二)工作组成员主要职责: 1.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深化农村中心局(网格)改革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分成方式确定、分成比例测算、分成款兑现,及对承包单位提供资金上缴、资源使用、税务申报等方面的财务支撑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承包初期相关人员的劳动手续,配合承包人协调处理承包初期人员配置、监管承包方的人员使用风险,引导承包方薪酬激励等相关工作。 3.运行维护部负责组织协调运维线各部门提供宽固业务相关后台网络支撑及移动网支撑服务。 4.公众客户响应中心负责制定装维考核细则,落实维护材料采购及固网终端采购的支撑、IPTV的质量管控和反馈、装移修工单分析汇总支撑。 5.经营支撑中心负责制定整体市场发展策略,确定发展目标,对承包收入分成情况有监督和监察的职责,负责营销方案的制定及营销活动的支撑,负责终端产品的运营销售管理及支撑,对各类业务流程规范的监督和考核等市场营销类的相关工作。 6.集团客户支撑中心负责对集客业务需求做现场引导,落实集客业务方面的相关支撑,如集客产品、集客政策等支撑。 7.客户服务部负责协同运行维护部、公众客户响应中心做好农村宽带96169线上渗透率的指标完成,定期跟踪通报。组织营业、维护人员提供服务方面的培训及疑难投诉问题的引导。根据各项服务指标完成情况,实时下发管理改进工单,并做好后期改善情况的督办等客户服务类相关工作。 8、渠道管理中心负责提供佣金计算、佣金支付支撑,社会渠道政策、沃易购平台终端订购政策引导等渠道管理相关支撑工作。 9、农村营销中心负责农村标准化营销体系建设,定期开展经营检查,对开展的营销活动规定动作、管控质量。负责与建设维护部门等横向协同。负责农村客户服务管理。负责农村宽带流程及工单的服务支撑。协同经营支撑中心共同完成相关市场产品、活动的制定。负责名单制投资管理及农村驻地网系统管理和支撑。负责市场业务流程监管,通报,支撑的工作。对出现业务,宣传,受理等相关市场营销活动的违规现象给予相关处罚。
三、承包方式 符合承包条件的人员,通过竞标方式取得承包资格后与企业签订协议(详见附件一),承包农村中心局(网格)业务。承包收益采用收入分成的方式。
四、承包范围 在中国联通授权区域内,承担原农村中心营销网格的全业务销售(含渠道、营销、营业受理)及农村装维网格的装维服务业务。
五、承包人资质 (一)承包人应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核准的经营业务范围应含盖全部承包业务。 (二)承包方团队需要交纳存量收入的1-2%的风险抵押金,最低2万元,用以强化承包团队对存量保有、安全生产、服务规范的管理,具体扣罚原则在承包协议中有明确规定。
六、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以年度为周期,并以企业财务年度为结束期。
七、承包分成款结算 2017年不再核定承包收入目标,采用存量收入分成加增量收入分成模式。 1、存量分成 承包网格2016年的实际完成收入作为存量收入。 根据2016年各农村网格实际效益水平分四类,四类网格存量分成比例如下。
第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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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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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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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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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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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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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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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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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量分成 根据收入增长率,增量分成比例分别设定如下两个挡:
收入增长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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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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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增长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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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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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分成款每月按35%兑现,增收超5%的网格按季度兑现、年度清算。 3、计算公式 分成款=存量收入*存量分成比例+增量收入*增量分成比例-负向考核扣罚+专项竞赛激励考核; 存量收入=上年同期收入; 增量收入=收入完成数-上年同期收入; 收入完成数全额扣减退费、减收、坏账; 负向考核包括存量用户收入保有率等内容,具体见附件三:农村中心局(网格)承包负面清单。 联通企业跟承包人只结算收入分成,原则上不再提供车辆等资源,营销费用、装移机工料费、车辆经费、水电取暖费等成本包含在分成里,承包人自主使用。资源清单具体见附件四:承包网格资源项目清单及使用指南。
八、农村中心局(网格)承包人员保障机制 (一)人员管理 1.承包开始时,承包网格内全部人员在企业进行实名备案,纳入名单制管理。 2.首次承包期,承包人企业须全部接纳承包网格内承包前在册人员,且半年内不允许退回; 3.承包期内,不允许无理由强制辞退现有人员; 4.承包期内,承包人不允许以联通企业名义新招聘从业人员。 (二)劳动关系 1.承包网格内合同制人员在承包前需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中止协议(内容详见附件二),中止协议需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履行,如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中止协议期限的,需协商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条款。 2.非合制人员需变更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派遣人员与企业终止劳务派遣协议,与承包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需签字确认知晓派遣主体变更;外包人员与现有外包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与承包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3.非合同制人员不同意转到承包方企业的,可支付经济补偿金后离开企业且不得再进入承包方企业工作。企业将通过抽检方式检查,一旦发现,企业对承包方给予两倍离职人员补偿金的经济处罚。 4.网格业务不承包时,允许当期仍在承包方企业工作的名单制内人员返回企业,人员类型按承包前用工形式确定。 (三)人员待遇 1.承包业务期内,合同制人员停发一切薪酬及各类福利,需缴纳的五险一金(包括个人缴纳部分)由承包方企业全额承担,由联通企业代缴,每月承包方企业要将当月的五险一金应缴额度全额支付给联通企业,若未按期支付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合同制员工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及标准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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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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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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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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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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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上年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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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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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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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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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上年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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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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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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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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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上年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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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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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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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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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上年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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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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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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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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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上年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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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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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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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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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上年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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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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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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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于企业年金,现企业只计提企业年金总额,个人未缴费,如正式实施,再依照相关文件实行。 3.首次承包期,名单制内人员薪酬福利至少保持现有水平。 4.承包期内,名单制内非合同制人员可报名参加定向招聘。 (四)管理机制 1.承包期内,建立承包方企业监督机制,企业定期对承包方企业的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绩效考核结果、薪酬发放、五险一金缴纳等情况进行抽查监督,规避承包风险,若发生劳动纠纷或工伤事故,由承包方企业处理及承担责任。 2.承包人有用人权、考核权、薪酬分配权。 用人权,除合同制员工必须接收使用外,其他人员自主使用,承包方企业用工方式可以是合同制员工,也可以使用派遣人员。均须履行劳动手续;考核权,承包方企业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日常考核管理;薪酬分配权,联通企业对薪酬分配权只作建议和引导,具体由承包方企业最终确定。 3.承包方企业需按月支付员工薪酬,建立内部薪酬台帐。 4.承包期内,企业对承包人按年度进行综合考评,承包人依照吉林联通【2016】479号文件《中国联通吉林省分企业员工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承包企业内名单制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评结果对应所得积分,在企业进行职级调整时应用。 承包人考核标准:收入目标完成率达105%以上为“优秀”;收入目标完成率达100%以上为“良好”;收入目标完成率达95%以上为“称职”、收入目标完成率90%-95%之间为“待改进”;收入目标完成率在90%以下为“不称职”。 承包网格内人员综合考评,由承包人组织实施,考评结果由承包人和从业人员签字确认后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5.网格内以乡镇为单位的用户和收入划分清晰,客户经理与包区要一一对应,客户经理的薪酬考核以包区收入为主。
九、农村中心局(网格)承包职责 (一)承担中心局(网格)区域收入、业务发展、客户维系及装维服务指标。 (二)负责农村中心局(网格)营业厅的自建他营转型落地工作。 (三)统筹承包农村网格营销的排期、实行。 (四)负责农村客户的营销、服务网点的规划、建设和支撑。 (五)组织承包农村网格参与省州县各级业务发展竞赛,抢盘激励活动。 (六)负责农村终端销售组织。 (七)装移拆修业务外包内容主要包括: 1、ONU及以下末梢接入设备、线路(不含大客户等专线线路)的维护(包括抄表及综合巡视)。 2、固话、宽带、联通电视装拆移修及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3、宽带网络末梢接入资源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包含端口资源核查、通信能力统计、端口状态核对等工作。
十、考核评价体系 企业对承包方有统一运营规范要求,对承包方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监控,原则上企业根据对承包方的考核结果最终兑现承包方的分成款。 (一)发展质量考核 包括存量用户收入保有率、欠费率,坏账率等指标。 (二)资产、资金管理 包括终端、营业厅设施的管理,营业款交款及时性、准确性要求。 (三)服务质量考核 包括宽带96169渗透率达标、修障及时率、虚假工单占比、不满意工单占比等指标。 具体见附件三:农村中心局(网格)承包负面清单。
十一、承包管控 农村网格承包期最低为1年,对承包人经营迹象下滑的管控分为重点帮扶和提前终止两种办法。 重点帮扶:在全州农村收入完成情况综合评价中,对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收入同比情况位于全州平均线以下的进行重点帮扶。 提前终止:在全州农村收入完成情况综合排名中,对连续3个月或累计4个月位于后三位的承包人,认为未达到最低经营红线,应提前终止承包,另行选聘承包人。 免责条款:对于符合重点帮扶和提前终止条件的承包人,若累计收入增长率同比高于3个百分点,可认为经营形式仍然正向发展,应予免责。对于由于市场环境突变,意外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经营下滑管控,同样应予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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